危險品9類鋰電池海上運輸有哪些規定
標簽:危險品9類鋰電池
危險品9類鋰電池海上運輸有哪些規定
(1)充電電池須根據UN38.3檢測規定,及1.兩米的墜落包裝實驗。;
(2)外包裝盒均須貼9類危險物品標識,標明UN序號;
(3)其設計方案可確保在一切正常運送標準下避免崩裂,并配備有避免 外界短路故障的合理對策;
(4)牢固的外包裝盒,充電電池應被維護以避免 短路故障,在同一包裝內須防止與可引起短路故障的導電性化學物質觸碰;
(5)充電電池安裝在機器設備中運送的附加規定:
機器設備應開展固定不動以避免 在包裝內挪動,包裝方式應避免 在運送中途出現意外起動。外包裝盒應可以防潮,或根據應用里襯(如包裝袋)做到防潮,除非是機器設備自身的結構特性早已具有防潮特點。
(6)鋰電應應用拖盤裝車,防止運送全過程遭受明顯震動,拖盤的各豎直和水準邊應用護墻角維護;
(7)鋰電裝車海運集裝箱內須開展結構加固,結構加固方法和抗壓強度應合乎出口國的規定
(8)出入口歐美地區需要在海運集裝箱四周要求部位黏貼9類危險物品標識。